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大鹤岗市事业单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力度,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方式
采取校园招聘和社会招聘方式。
三、招聘对象
(一)校园招聘对象:具有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年应届毕业生。
(二)社会招聘对象:具有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非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四、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其中校园招聘计划引进人才名;社会招聘计划公开招聘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鹤岗市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校园招聘)需求计划表》和《鹤岗市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招聘)需求计划表》。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年3月23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年3月23日以后出生),参加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六、招聘程序
(一)校园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年3月23日—3月31日,考生可登录鹤岗市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校园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