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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放宽管控措施黑龙江绥滨县发布最新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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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绥滨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第26号公告。

自鹤岗市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以来,绥滨县全县人民顾全大局、团结一致、共同努力,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本轮疫情防控形势趋于平稳,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绥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10月13日0时至10月18日0时,全县逐步放宽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临时管控区。在做好消杀、评估等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临时管控区可有序解封。

二、逐步放宽道路交通管制。私家车、恢复生产的企业或单位车辆可上路通行,所有车辆非必要不离县。出租车(网约车)暂不恢复运营。

三、有序恢复民生保供场所。在行业管理部门指导和防疫安全评估下,有序恢复超市、便利店、药店、母婴店、蔬菜水果店、理发店(20㎡以下“一店一客”,20㎡以上“一位一客”,实行预约制,店内不能有客人等候)等场所营业。恢复物流、快递、外卖等企业服务。恢复餐饮服务场所外卖送餐服务,暂不开放堂食。各场所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扫码、戴口罩、50%限流等防控措施,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每日一次核酸检测。

四、暂缓开放各类公共场所。景区景点、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商场、影剧院、农贸市场、网吧、棋牌室、KTV、歌舞厅、桌球厅、游戏厅、酒吧、剧本杀、儿童乐园(室内)、健身房、洗浴中心、足疗店、按摩店,宾馆、旅店、民宿等住宿业,早市夜市、广场舞、乡镇(村屯)农场大集、各类线下培训机构暂缓开放。暂缓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暂缓营业的公共场所加强监督检查,发现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私自营业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重点场所继续封闭管理。全县中小学继续采取线上教学方式。各级医疗机构实行封闭管理,禁止探视;个体诊所暂停营业。各类宗教场所暂停对外开放,暂停集体宗教活动。全县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看守所等继续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在建工地、企事业单位集中住宿员工非必要不得离开驻地和作业地,严格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加强人员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

六、加强农村疫情防控。全县农资经营、农机具及配件经销维修等经营场所和门店在严格落实错峰限流、日常消*、员工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的情况下,可有序恢复经营。各类农业新型主体和农户实行“两点一线”作业模式,跨乡镇、农场作业的须提前向作业地所在村屯、连队报备。严格排查管控县域外涉疫地区来绥开展农业生产、务工活动人员,按照最新*策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七、机关、企事业单位恢复正常办公。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恢复正常办公、生产秩序,所属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落实通风、消杀等防疫措施,督促单位干部职工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落实“五个带头”、“三个尽量”要求,加强个人防护,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

八、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所有恢复运行的场所,要严格落实错峰限流、2米线、清洁通风消*、从业人员开展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环境定期监测评估等防疫措施。必须设立防疫监督员,对所有进入人员严格执行扫码验码(健康码+行程码)、测温、规范佩戴口罩,室内场所接待顾客人数不得超过日常接待人数的50%,保持视频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防疫规定落实不到位的场所关停整顿,对拒不执行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坚持非必要不离绥。确需离绥的,需持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凭“龙江健康码”绿码通行。

十、分类管控抵绥人员。县域外抵(返)绥人员需提前2天向所在乡镇(社区)、农场社区管委会和单位报备,填写《鹤岗疫控》小程序,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抵绥后执行“落地检”并按规定落实分类管控措施。

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时继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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