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齐齐哈尔市、鸡西市、鹤岗市人大常委会分别依法补选姜在成、谷春阳、赵永安、周刚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齐齐哈尔市、鸡西市、鹤岗市人大常委会补选代表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其代表资格有效。
终止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资格8名,其中,调离本行政区域3名:刘丹平(大庆市选举)、彭勇(鹤岗市选举)、邱月潮(解放军选举);本人提出辞去代表职务请求并已被选举单位接受5名:张怀玉(哈尔滨市选举)、金银墙(齐齐哈尔市选举)、姜明瑞(齐齐哈尔市选举)、丁兆禄(鸡西市选举)、鄂忠齐(双鸭山市选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上述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邱月潮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后,其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鄂忠齐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后,其省十三届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名。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年6月28日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年6月28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鄂忠齐为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免职名单
(年6月28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免去:
姜在成的省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年6月28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俐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一庭庭长;
王雅琦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李晓晔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
才桂平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免去:
赵铁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才桂平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全克滨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职务;
王雅琦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于世伟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刘生亮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年6月28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丁、陈春燕、孔祥鹏、刘丽佳、王洪刚、宣璇、张光宁、张明杰、王卓、孙学诗、董铸、郑帷、张炜、安学思、王亚男、马莎、樊琦、刘洋、付兴驰、冷慧、陈虎军、兰洋、闫晓峰、李滨、高文军、杨兴明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牟静丰、杨洋为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邹明华、丁立昌、庄建国、张雪峰为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勇、吕强、刘忠臣为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法院审判员;
王洪伟、郭卫民为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法院审判员;
常海霞、李光日为黑龙江省红兴隆农垦法院审判员;
张志光、宋亚萍为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法院审判员;
常立国为黑龙江省绥化农垦法院审判员;
王君章为黑龙江省九三农垦法院审判员;
王磊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农垦法院审判员;
姜惠南、孙维娜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管仁英、纪长颖为黑龙江省柴河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温泉为黑龙江省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刘星源、刘国印为黑龙江省绥阳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隋艳、王传亮为黑龙江省大海林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刘少华、郑延薇为黑龙江省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赵劲松为黑龙江省沾河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范颖杰、石永丹为黑龙江省沾河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姜红翠、孙楠、张书宇、陈铁军、孟宪美为黑龙江省海林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刘海波为黑龙江省鹤北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杨兆岭为黑龙江省桦南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颜华为黑龙江省林口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张少平、边瑞、杜德平为黑龙江省山河屯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衣晓静为黑龙江省双鸭山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麻海燕、刘鑫、蒋莉红为黑龙江省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金波为黑龙江省兴隆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卢文华为黑龙江省迎春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孙才宇、王梦颖为黑龙江省方正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魏晶、周洪霞为黑龙江省苇河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韩冰、李颖异为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
丁慧昕、毕洋、宋典男为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康迎春、于智洋为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郭海涛、张皓为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陈军、赵亮、赵斌、王小刚、黄义博、冯磊、马伟、张蕾、郑巍巍、赵爽、陈美君、甄英华、任崇峰、潘丽、张昱东、韩都菠、李民、刘刚、许策、张黎、王宁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玄轶冰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时吉春、王健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农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许久磊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区分院检察员;
徐涛为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金红、吴健为黑龙江省红兴隆农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初凤茹、仲大兴、马楠为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徐蓉为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夏克森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农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佩强、蔡放为黑龙江省东方红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周国礼为黑龙江省柴河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纪辉、李丽丽为黑龙江省沾河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车东奎、王莹为黑龙江省兴隆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红、陈洋为黑龙江省鹤北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莹为黑龙江省东京城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朱琳灏、崔莹为黑龙江省绥阳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洪茹为黑龙江省方正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马伟霞、刘美娜为黑龙江省绥棱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立茁为黑龙江省穆棱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赵扬扬为黑龙江省通北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宋艳杰为黑龙江省清河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石文学为黑龙江省鹤立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敬林为黑龙江省八面通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于凌云、李金艳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
韩雪冰为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昕、马彦红、张傲冬为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孙淏、宗美黛为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
王漠涵、庄贯中、祁菲为牡丹江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
董盛博、孙思远、邓德兴、武丹为佳木斯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
李一为黑龙江省双丰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然为黑龙江省阿木尔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侯宇桥、朱国平、郑雪松、王晓刚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韩瑞业、肇恒彬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审判员职务;
房永华的黑龙江省红兴隆农垦法院双鸭山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郭宝军的黑龙江省红兴隆农垦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柏林、闫庆和、王敬军的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包铁峰的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农垦法院富裕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宏图的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农垦法院审判员职务;
邰永华的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徐文霞的黑龙江省海林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于力军的黑龙江省海林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振海的黑龙江省绥阳林区基层法院副院长、审判员职务;
王凤双的黑龙江省绥阳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庭刚的黑龙江省柴河林区基层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建华的黑龙江省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克的黑龙江省山河屯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维民的黑龙江省东京城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庭庭长职务;
刘秋夫的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鲍建华的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杨长岭的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翟秀林的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员职务;
郭克非的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王爱丽的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吴伟军的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崔录平的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宇航的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徐成武、孙郑杰的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黄丽杰的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于传河的黑龙江省北安农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孔祥红的黑龙江省九三农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张文菊的黑龙江省沾河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梁启哲的黑龙江省海林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迟春梅的黑龙江省柴河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崔云友的黑龙江省桦南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刘桂芹的黑龙江省通北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张伟平、许跃进的黑龙江省桦南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徐智明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职务;
栾毅的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立军的牡丹江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顾洪艳、张贵波的黑龙江省铁力林区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执行编辑:鲁光
责任编辑:焦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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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王 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