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标题:《兴山区法院和绥滨县法院交流学习扫黑除恶工作共促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6月25日上午,鹤岗市兴山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凯带领政治处、办公室、综合审判庭等部门负责人一行5人到绥滨县法院,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组织方面、宣传方面、审理方面及打财断血方面的做法进行交流学习,同时两家法院又互相介绍了各自在党建、政工、监察、审管、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的经验,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交流会现场
在交流会上,首先由绥滨县法院党组成员于长林介绍了县法院从年1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县法院党组举全院之力,抽调骨干,成立专班,创新工作举措,依法从严从快审理涉黑涉恶案件,及时打击恶势力团伙,有效震慑了犯罪分子,并针对恶势力团伙的窝点进行依法拆除,彻底阻断了恶势力团伙的经济来源等做法和成效,兴山区法院与会人员对此充分肯定。接着兴山区法院副院长杨凯也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氛围营造、台账建立、线索摸排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和举措与县法院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最后两院又以对口部门为单位,分别就政工、监察、审管、财务管理等方面工作进行分组交流心得。两院与会人员均表示,此次相互学习是一次难得的机遇,通过交流探讨受益匪浅,不仅使两院的“扫黑除恶”工作质量有了较大程度的提升,而且对其他工作也起到了促进作用。今后要以此次交流学习会议为契机,加强经常性沟通联系,互通有无、取长补短,共同推动两院各项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