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百霖价格 https://m.39.net/baidianfeng/a_4328629.html封面新闻记者赖芳杰因为棚改房低到几万元一套,小城鹤岗近年来成为网络上的“神奇之地”,吸引了不少逃离大城市的年轻人。9月11日,鹤岗刘女士的买房“奇遇”也迅速成为了网络热点。让人唏嘘的是,刘女士买房时遇上的是价格“高位”,辛苦还贷10年后,发现房子竟被他人“合法”入住,对方还能出具法律文书。法院则回应,为刘女士协调一套其他项目同等面积的房产。在这场“奇遇”中,刘女士的权利应如何维护?法院在审查环节应尽哪些义务?9月13日,上海权典律师事务所孟小龙律师接受封面新闻记者专访,作出法律分析与解读。△上海权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小龙1有点离谱!还贷10年房子被他人“合法”入住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鹤岗人刘玉梅,此前一直在台州教书。年在鹤岗购置了一套平方米的房产,位于鹤岗市中心城区的和平家园小区。贷款20万元,分10年还清,总价72万余元。△和平家园高层的视野极佳刘玉梅以不低的房价,用10年的时间还清了房贷。当她准备回鹤岗养老,回到这个小区时,不仅发现房价降了,还发现她的房子竟早已不再是她的!从未谋面的陌生人王某一家住进了属于刘女士的房子。更令人震惊的是,王某竟然能出示法院的正规文书。原来,在刘玉梅离开鹤岗工作的期间,和平家园小区发生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另一名购房者张某,与开发商发生了争端。法院介入,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将购房者的房源进行了调换。将坐落在向阳区和平家园2号楼室,面积.29平方米调换到2号楼室,面积平方米,已交付到申请人张某名下,和解协议内容属实。而2号楼室,正是刘玉梅所购的房产。9月12日,鹤岗市向阳区法院给出了一个初步的方案,让张玉梅放弃这套还清了房贷的房子,法院将协调提供一套其他项目同等面积的房。这一决定让刘玉梅感到疑惑和不满:“这套调解房并没有之前买的那套地段好。”刘玉梅疑惑的还有,张某是如何从.29平方米得到已售出的平方米房屋的?据悉,该项目因涉及债务纠纷,至今未能办理产权证,便出现了已售房源被二次交易的“离奇状况”。9月13日,封面新闻记者致电向阳区人民法院,并未得到此事的回应。2市中心“珍稀户型”价格“高位”时单价近元相较于当地如今的“白菜”房价,刘女士在年购房时,单价并不低。当初,刘女士以元/平方米购入新房,贷款20万元、分10年还清,房屋总价加利息共计72万元。鹤岗当地的房产中介钟先生发来的看房视频显示,刘女士所在的2号楼高层视野极佳,可看到远处儿童公园的摩天轮,主卧的窗户可俯瞰鹤岗火车站,客厅和阳台都很宽敞。△刘女士的2号楼属于高层“珍稀户型”在当年的项目立意中,和平家园的定位在于“四合院式的高档住宅”,也属于重点学区房。户型从88-平方米都有,属于市中心的“珍稀户型”。“十年前,70万一套房,不夸张。”钟先生证实了年的“行情”,同时表示现在的“行情”不能同日而语。去年,钟先生介绍的客户最后成交价在20—30万之间。3刘女士的权利该如何保障?后续法律行为可视情况撤销“对于该事件的处理,目前法院给出的方案是,帮刘女士置换到另外一套同等面积的房子。当然,这是一种解决方案,但肯定需征得刘女士的同意才可以。抛开这个方案,我们可以具体分析一下这个案件中的法律关系。”上海权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小龙认为,房产是否过户,是问题关键。如果刘女士购买的这套房子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么毫无疑问,她确定享有房子的所有权。这样一来,就会导致后面所有的法律行为,比如执行和解协议、房屋买卖行为等,在法律性质上都是错误的,都应当被撤销。“但是,如果她购买的这套房子没有办理过户手续,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她享有一种权利,即物权期待权。”孟小龙指出,该物权期待权,区别于物权所有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房子的所有权此时仍然属于开发商。但尽管如此,开发商并没有一个法律上的实体权利,即如果此时开发商将该房子用作向债权人偿付债务,或与向债权人履行其他义务,则有违公平、诚实信用的法律原则。因此,作为享有物权期待权的刘女士,此时可以根据执行和解的相关规定,作为利害关系,向执行法院申请确认执行和解协议无效,或申请撤销执行和解协议。孟小龙还提到,根据新闻报道内容,张某在与开发商签订执行和解并获得该房屋后,又将该房屋以低于市场价卖给了王某,如果最终认定张某和王某之间具有恶意串通的事实,此时买卖合同应当是无效。此时,如果房屋已经登记过户,则可以申请登记机关撤销登记。△据王某介绍,自己在年时从亲戚手里买下这套房屋,并着手进行了装修。王某出示鹤岗市向阳区法院执行局的证明材料“作为本案中最无辜的刘女士,如果最终无论是开发商,还是法院,给出了让其满意的调解方案,比如置换一个条件均等的房子,或置换房子之外还给予赔偿等,则也是一个比较好的纠纷解决结果。”孟小龙认为。4法院应尽到审查义务查明事实并自我纠错此前,刘女士自述向法院申诉了一年多都没有结果。鹤岗市向阳区法院在9月4日联系了刘女士,由副院长和一名法官作出解释,承诺在9月14日前作出处理,即重新协调一套其他项目同等面积住房。对此,孟小龙认为,事件发生后,法院给出了处理方案,尽管初步没有与刘女士达成一致意见,但也说明法院在积极解决此类纠纷。△年底,鑫鹤房地产公司与张某的纠纷案以调解方式结案“如果该执行和解协议是在执行人员的居中调解下作成,则执行人员应当尽到相应的审查义务。比如,需审查双方执行和解协议中约定的置换房屋的真实权利状态,比如房屋上是否有抵押事实等,目的是确保和解协议不侵犯其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在现实生活中,尽管开发商享有对某些房屋的所有权,但有时房屋已经售卖给买受人,基于此,执行人员更加应当尽到相应的审核义务。”孟小龙表示,在这起案件中,法院内部可以启动自我纠错程序,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将先前作出的执行和解协议进行主动撤销或确认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