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推城市转型发展,加大鹤岗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鹤岗市决定面向社会引进50名统招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
本次引才活动计划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5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年度鹤岗市“金鹤回岗”引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博士研究生可不受岗位、专业、毕业年限等限制,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单设岗位。
四、招聘条件
应聘对象须满足报名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年龄、应届生身份等要求,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硕士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年)和研招网专业知识库查询为准。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应于年7月31日前取得;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年6月27日。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详见公告原文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可在年6月27日8:30至7月10日17:00期间将指定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egangyinc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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