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公示了“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评审结果。经自主申报、省级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环节,拟确定个县(市、区)为试点县。这其中,黑龙江省有3地入选。
“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
试点县公示名单
(黑龙江省部分)
鹤岗市绥滨县
绥化市海伦市
大庆市林甸县
入选基本条件
一是具备一定的资源禀赋和产业比较优势。有规模化种植(养殖)基础(该品种在本省份内产业规模应排名前10),有一定的农产品分等分级、初加工、包装、物流运输等基础设施,有带动作用较强的龙头企业、电商企业或协会组织,有影响力较大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基础扎实,经过试点能够形成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体系、全产业链贯通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
二是具备一定的网络销售基础。农产品网络销售额占当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超过3%,宽带网络和快递物流实现村村通,有一定的冷链物流能力,有一定数量的农产品电商企业及配套服务企业。
三是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细化实施方案,目标明确,措施可行。地方财政给予必要支持,在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或相应优惠。
以上条件,贫困地区可适当放宽。
工作内容
(一)培育县级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
试点县要依托试点参与企业及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产业协会、信息进村入户运营商、电商企业等各类组织,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探索财政投资或国有资本参股等方式,整合行业内资源,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县级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
(二)以运营主体为核心打造优质特色农产品供应链
包括建设提升农产品生产加工和仓储物流基础设施,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供应链管理模式。
(三)建立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运营服务体系
提升益农信息社农产品电商服务功能,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和网络营销。
(四)建立有效的支撑保障体系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县域优质特色农产品大数据。
通过试点,要探索形成一批符合各地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推进模式和标准规范,向全国推广应用。
“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