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市本级符合*府
安置工作退役士兵拟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
补助费第十三批公示名单
为落实黑龙江省有关*策精神,现将鹤岗市市本级第十三批符合*府安置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拟发放57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年12月13日至12月24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以通过来访或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告知和签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匿名举报不予受理。公示结束后,鹤岗市退役*人事务局将为公示名单中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
其余符合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的退役士兵待审核后,继续分批次公示。
监督举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