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招聘20名专业人员公告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进一步改善我市卫生专业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经市*府批准,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增强公开招聘工作的透明度,注重综合素质,突出理论基础与实际工作能力的测查,把真正适合人员选聘到合适的岗位上。
二、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年、年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28周岁以下是指年8月16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年8月16日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三、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医院共同组织实施,招聘过程面向社会公开。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报名时需要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的原件和2份复印件、两张近期同版免冠2寸照片及电子版(电子版照片须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命名)。考生本人现场填写2份《医院公开招聘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
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凡发现伪造学历、身份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聘用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年8月16日—8月19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鹤岗市人力资源大市场(鹤岗市向阳区红*路26号)
(二)领取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请各位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