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防控协查通告
(第7号)
2月3日,鸡西市密山市发现一例男性从武汉到密山市的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该患者返乡交通路线及在密山市活动轨迹如下:
1月23日一行四人驾车,从武汉出发经县道,在湖北麻城上高速,23日晚上大约20:00-22:00在河南周口下高速后,在城市便捷酒店住宿。
1月24日9:00出发,20:00-22:00在天津下高速后,在城市便捷酒店住宿。
1月25日9:00出发,20:00-22:00在长春下高速测体温均为正常,在长春市便捷酒店住宿。
1月26日,19:30左右从密山驶离高速到达密山市,一直到30日16时自我居家隔离没有外出。途中,4人车中全程未戴口罩,下车进服务区时均佩戴口罩。在服务区至少2次接受体温测量,结果均正常,在各服务区上卫生间后接点开水就离开。
1月27日-30日,在家没有外出,30日与其1名密切接触人员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病例,在扩大密切接触者排查过程中,2月3日,经实验室检测结果呈阳性,立即进行隔离治疗,与其密切接触者已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防控协查通告
(第8号)
2月3日,鸡西市密山市发现一例女性从武汉到密山市的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该患者返乡交通路线及在密山市活动轨迹如下:
1月23日一行四人驾车,从武汉出发经县道,在湖北麻城上高速,23日晚上大约20:00-22:00在河南周口下高速后,在城市便捷酒店住宿。
1月24日9:00出发,20:00-22:00在天津下高速后,在城市便捷酒店住宿。
1月25日9:00出发,20:00-22:00在长春下高速测体温均为正常,在长春市便捷酒店住宿。
1月26日19:30左右从密山驶离高速到达密山市,一直到30日16时自我居家隔离没有外出。途中,4人车中全程未戴口罩,下车进服务区时均佩戴口罩。在服务区至少2次接受体温测量,结果均正常,在各服务区上卫生间后接点开水就离开。
1月27日-30日,在家没有外出,30日与其1名密切接触人员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病例,在扩大密切接触者排查过程中,2月3日,经实验室检测结果呈阳性,立即进行隔离治疗,与其密切接触者已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防控协查通告
(第10号)
2月4日,鸡西市麻山区发现一例男性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该患者在麻山区活动轨迹如下:
1月26日,上午在家没有外出,下午在麻山区吉祥村附近活动。
1月27-28日,没有外出一直在家。
1月29日-30日,14:00-15:00在麻山区吉祥村附近活动。
1月31日,1名与其密切接触人员被确诊为新型肺炎病例,立即对该男性进行隔离观察,2月4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病例,立即隔离治疗,与该男性患者密切接触者已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防控协查通告
(第11号)
鸡西市鸡冠区发现一例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该患者在鸡冠区的活动轨迹如下:
1月25日-2月2日,患者偶尔下楼步行森林公园。
2月3日,8:41与家人在鸡冠区柳盛馨园小区附近打车,医院下车,为新型肺炎疑似病例,立即进行隔离观察,与患者密切接触者已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防控协查通告
(第13号)
鸡西市鸡冠区发现一例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该患者在鸡冠区的活动轨迹如下:
1月21-22日,从鸡冠区柳盛馨园小区骑自行车到城子河区中心大街附近。
1月23-24日,一直在家没有外出。
1月25-26日,从鸡冠区柳盛馨园小区骑自行车到城子河区中心大街附近。
1月27-28日,一直在家没有外出。
1月29-30,从鸡冠区柳盛馨园小区骑自行车到城子河区中心大街附近。
1月31-2月1日在家未外出。
2月2号,从鸡冠区柳盛馨园小区骑自行车到城子河区中心大街附近。
2月3号,8:41与家人在鸡冠区柳盛馨园小区附近打车,医院下车,1名与其密切接触人员为新型肺炎疑似病例,立即进行隔离观察,与该男性患者密切接触者已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有以上共同活动轨迹的人员请注意:
1、请暂不要外出,居家医学观察14天,实行每日早晚两次体温测量记录,并第一时间与当地疾控中心联系。
2、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或寻求当地疾控中心帮助。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近期从外地来(返)鸡西的人员,即使没有症状也请您主动居家隔离14天,14天内不要走亲访友,不与外人接触。如有症状请及时就医,并协助疾控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居家隔离人员如想了解有关消*、隔离等要求,请与各地疾控中心联系,有专业人员为您解答指导。
鸡西市、县(市)区疾控中心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咨询电话
鸡西市疾控中心
-
鸡冠区疾控中心
-
恒山区疾控中心
-,
滴道区疾控中心
-
城子河区疾控中心
-
梨树区疾控中心
麻山区疾控中心
-
鸡东县疾控中心
白天:-
夜间:-
密山市疾控中心
-
虎林市疾控中心
-
鸡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年2月4日
七台河疾控情况通报患者某男,32周岁,确诊病例。居住在哈尔滨市,就职于哈尔滨市某企业,于1月23日回到七台河市。自述无武汉旅行史及野生动物接触史。目前,该名患医院隔离治疗,病情稳定。病例行经路线:年1月13日至1月18日,正常上班(自驾车);1月19日,同家人去哈尔滨南极市场购物;1月20日至1月22日,正常上班(自驾车);1月23日9:00至14:00,自驾车由哈市至七台河市新兴区北岸新城(父母家);1月24日在父母家未外出;1月25日10:00自驾车去麻将馆(麟威夷洗浴楼后),16:00左右打完麻将后步行到老太太烧烤店就餐,19:00自驾车回到父母家;1月26日至1月28日在父母家未外出;1月28日晚19:00,身感不适,乘黑KT出租医院就诊,并收治入院。现就目前掌握的病例行经轨迹紧急寻找相关乘客和可疑接触者。请以上时段去过上述场所的人员和乘坐上述交通工具的乘客,紧急采取如下防护措施:1、相关人员看到通知后暂不要外出,居家隔离观察,主动与属地村(社区)联系,做好信息登记,监测体温至自己最后一次与患者发生接触后的14天。如有发热、咳嗽症状请佩戴医用外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诉医生你可能与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2、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后续对确诊病例有公共出行轨迹的将继续分析,及时公告。咨询电话-。七台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年2月4日
2月3日零时至2月4日零时哈尔滨市新增18例确诊患者活动轨迹为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提示广大市民做好防护工作,按照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要求,现将2月3日零时至2月4日零时我市新增18例确诊患者活动轨迹向社会公布如下:
1、张某浛,女,21岁,学生,居住地:哈尔滨市香坊区农大教师公寓6栋1单元。
年12月26日,乘坐飞机由俄罗斯雅库茨克返回哈尔滨。
1月25日早8时许,其舅舅医院呼吸内科就诊,目前其舅舅已被诊断为确诊病例。
1月27日,张某浛发热,16时许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后返回家中。
1月30日晚18时许,与父母、外公驾驶私家车医院就诊。
2、陈某如,女,31岁,无业,居住地:哈尔滨市香坊区木材街河畔花园2栋1单元。
1月25日,与丈夫、公婆驾车前往兰西县。
1月30日晚17时许,与母亲、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未见异常后回家。
1月31日下午15时许,乘坐曹操专车(黑AF闫师傅)到哈尔滨传染病院发热门诊就诊。
3、张某玉,男,57岁,居住地:哈尔滨市香坊区农大公寓6栋1单元。
1月24日上午10时许,与李某等9人在农大公寓家庭聚餐。
1月27日16时,与妻子驾驶私医院就诊。
1月30日晚,与妻子驾驶医院就诊。22时许步行到通天街新天地超市购物。
4、吕某奇,男,23岁,无业,居住地:哈尔滨市道外区南极国际小区三期15号楼2单元。
1月22日上午10时许,到道外区南极市场购物。
1月23日,与父母驾私家车到兰西县太平镇。
1月30日下午15时许,与母亲驾私家车返回哈尔滨南极国际小区。晚18时许,与父母步医院就诊,医院后与父母亲戚一行6人同乘急救车到道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月2日上午9时许与母亲乘网约车(车牌号黑AEZ)到哈尔滨市传染病院发热门诊就诊。
5、王某艳,女,41岁,无业,居住地:哈尔滨市道里朝阳胡同5号楼。
1月23日早7时许,在道里区8路公交车兆麟街站上车,到哈尔滨火车站下车。
1月23日11时许,乘坐D次火车前往肇东,位置为7号车箱12F座。
1月27日11时至12时许,步行到家得乐超市购物。
1月29日11时许,乘私家车从肇东返回哈尔滨市道里区宝宇寰岛小区。
2月2日晚22时许,乘急救车从道医院就诊。
6、樊某宝,男,17岁,学生,居住地:香坊区亚麻小区二道街10栋1单元。
1月15日,乘公交车到香坊区红旗大街地下商业街购物。
1月22日,到顾乡大街阳光浴场洗浴,后在顾乡大街吉品轩烤肉店就餐,18时许乘59路公交车回家。
1月23日中午许,在香坊区乐松凯旋广场辣庄火锅就餐,14时许到顾乡大街肯德基就餐后,乘59路公交车回家,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1月25日,医院就诊。
1月30日,医院内科门诊就诊。
7、李某滨,男,57岁,居住地:香坊区富水路号3单元。
1月24日10时许,与儿子乘出租车到东北农业大学新家属区妹妹家聚会。
1月27日16时20分许,医院就诊。
1月30日,步行到黑龙江省中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月2日,步行到哈尔滨传染病院就诊。
8、吕某涛,男,44岁,手机配件营业员,居住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透笼街32号1单元。
1月24日,与亲属11人在兰西县平山镇聚餐。
1月25日,与亲属15人在兰西县平山镇聚餐。
1月30日晚20时许,与亲属6人驾驶私家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月2日,到市传染病院就诊。
9、姜某英,女,76岁,居住地: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号1栋6单元。
1月11日上午10时许,乘坐地铁一号线到哈达批发市场购物。
1月14日,步行到比优特超市购物。
1月29日,乘私家医院就诊。
10、李某君、王某新夫妇之李某君,男,54岁,退休,居住地:香坊区赣水路龙房小区3号楼5单元。
1月9日,乘客车经哈同高速从鸡西来哈,23时抵达红旗大街赣水路龙房小区。
1月11日至1月20日期间,曾多次步行到会展中心年货大集和赣水路地利生鲜、大润发超市购物。
2月1日10医院12:30至省传染病院至今。
11、李某君、王某新夫妇之王某新,女,55岁,退休,居住地:香坊区赣水路龙房小区3号楼5单元。
1月9日乘客车经哈同高速从鸡西来哈,23时抵达红旗大街赣水路龙房小区。
1月11日至1月20日期间,曾多次步行到会展中心年货大集和赣水路地利生鲜、大润发超市购物。
2月1日10医院12:30至省传染病院至今。
12、张某英,男,73岁,退休,居住地:道里区地德里小区栋3单元。
1月22日13点30分许,到达霁虹桥社区,与两名社区居委会组长到地德里3号楼3单元处理下水问题。15时许张某英到哈一百商场与妻子和女儿一同购物,17时许坐83路公交车回家。
1月24日,张某英与妻子、女儿、女婿、外孙女、儿子张、儿媳、孙子同住,未出家门。
1月25日,儿子、儿媳、孙子离开,张某英未出家门。
1月26日10时许,坐32路公交去小舅子家(警校胡同3号楼1单元),21时许步行回家。
1月27日至1月28日,患者未出家门。
1月29日12时许,坐32路公交去小舅子家(警校胡同3号楼1单元)聚餐,饭后步行回家。
1月30日,张某英与妻子到女儿家吃饭,饭后当晚腹泻。31日开始发热,未出家门。
2月1日上午10时30分许,乘出租车从道里区地德里小区前往哈医大一院就诊。
13、魏某静,女,34岁,教师,居住地:哈尔滨市五常市迎宾小区8号楼3单元。
1月17日18时许,乘坐K次列车,在13号车厢就坐。19日早8时许抵达五常。
1月20日中午,到比优特超市购物。
1月26日下午,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后步行回家。
2月2日凌晨,乘私家车于上午6时许到哈医大二院就诊。
14、陈某凤,女,58岁,退休,居住地:五常市迎宾小区8号楼3单元。
1月26日上午,陈某凤和女婿李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月1日下午,医院内科就诊。
2月2日凌晨,乘私家车于上午6时许到哈医大二院就诊。
15、张某艳,女,52岁,农民,居住地:五常市五常镇金泰新区11号楼7单元。
2月1日早,医院就诊。
2月2日早5时,许驾驶私家车到医大二院就诊,18时许驾驶私家车抵达呼兰区疾控中心。
16、李某,女,55岁,农民,居住地:哈尔滨市南岗区七*街道恒祥城小区3期5号楼2单元。
2月2日,乘私家车到医院就诊。
17、回某芬,女,68岁,退休,居住地: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利清华颐园小区1号楼3单元。
1月26日,乘坐CZ次航班,在44L座位就坐,13时抵哈后从机场乘坐网约车回家。
1月27日-31日期间,去同住一小区的儿子(2月1日已被诊断为确诊病例)家中送过2—3次饭。期间均佩戴口罩,且只将饭送到门口,未在儿子家中停留。
2月2日下午14时许乘坐救护车去医大二院发热门诊就医。
18、张某幕,女,30岁,医务人员,居住地:哈市香坊区松海路88号澜悦东方18号楼1单元。
1月26日晚,乘坐MF航班抵达哈尔滨,乘坐出租车回家。
1月28日,乘医院就诊后,再次乘坐出租车返回家中。
2月2日,医院就诊。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提醒:在上述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活动的人员,可能与确诊病例存在接触的,请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