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下午,鹤岗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樊忠诚同志为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并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决定樊忠诚同志为鹤岗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会上,樊忠诚同志作了供职报告,并表示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直接监督下,与全市检察干警一道,牢记责任,恪尽职守,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发展目标,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市人大常委会对任职事项进行了分组审议,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全票通过了樊忠诚同志任职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康晓峰向樊忠诚同志颁发了任命书。随后,樊忠诚等新任职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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