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鹤岗市年规范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暨制度落实推进会在市教育局一楼阳光大厅举行。鹤岗市教育局副局长李传龙、各相关科室科长及全市家民办培训机构的举办者、校长参加了会议。
李传龙副局长简单回顾了年至年上半年民办培训机构综合治理成果。同时,对民办培训机构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增强规范意识,二是提升自律能力,三是强化安全意识。
会上,传达了《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清理教育行*部门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工作人员及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通知的通知》,坚决制止教育行*部门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工作人员及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行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切问题。宣读了《鹤岗市教育局开展规范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清理非法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自年6月15至8月15日,严格规范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坚决打击非法办学行为,取缔非法办学机构,依法保障办学者和广大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解读了《鹤岗市民办培训机构办学指导规范》,让民办培训机构的举办者和校长从安全管理、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卫生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明晰如何规范学校管理。另对民办培训机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指导,要求举办者和校长要警钟长鸣,高度重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此次会议,体现了鹤岗市教育局对于规范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打击非法办学行为及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的决心,进一步规范了民办培训机构管理,打击非法办学行为,净化我市民办培训机构办学环境,促进我市民办教育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来源
鹤岗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科
编辑
鲍培玉
审校
孟美希英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