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十二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工作总体安排,第一批次将对市委办(市委保密和机要局)、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开展常规巡察;对绥滨县公安局、兴安公安分局和兴山公安分局开展提级巡察。
17日,市委6个巡察组全部完成进驻并于当日下午召开了巡察动员会。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并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标志着十二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工作全面铺开。
按照巡视工作条例和相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委(*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接访时间以巡察公告为准。
十二届市委第八轮第一批次巡察进驻信息
第一巡察组组长李昌和,副组长张兆波;巡察对象:市委办(市委机要局);接访-33550021895101;接访
第二巡察组组长吴铁*,副组长孙兵;巡查对象: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接访-89518131895201;接访
第三巡察组组长马洪波,副组长杨芳;巡查对象: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接访-32247641899201;接访
第四巡察组组长刘传波,副组长马强;巡查对象:兴山公安分局;接访-61291111895301;接访
第五巡察组组长杨晓丽,副组长徐德胜;巡查对象:绥滨县公安局;接访-78625101897101;接访
第六巡察组组长张瑞*,副组长田勇;巡查对象:兴安公安分局;接访-36221101898101;接访
来源:鹤岗新闻联播
记者:王伟
编辑:柏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