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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鹤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全市中小学期末和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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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假通知
鹤岗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年全市中小学期末和暑假有关工作的
幼儿园开始招生啦!
通知
-学年度暑假临近,为切实做好期末工作,保证广大师生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假期,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全省中小学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放假及开学日期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暑假放假时间:年7月6日至8月30日,教师在开学前一周(8月24日)上班备课,学生8月31日正式返校上课。
2.新高二学年暑假放假时间:年7月17日前完成线上教学及期末测查,停止线上授课。教师在开学前一周(8月13日)上班备课,学生8月20日正式返校上课。
新高三学年假期上课按《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毕业班级补课行为的通知》(黑教基二函〔〕号)执行。
3.各学段新一年级报到后安排具体入学事宜。
二、工作要求
1.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认真组织期末测评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期末测评时间为7月1日--2日。高中期末测评时间自行安排。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高中学校分别于7月5日、7月16日召开网络班会,安排放假事宜。
3.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期末总结工作,布置丰富多彩的德、智、体、美、劳作业,做好富有本校特色的假期安排。学校要结合纪念日、“诚信教育月”(7月份)开展暑假主题活动。中国教育电视台和“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继续提供教育资源,供学生暑假自愿选用。
4.各科暑假作业设计要按日布置作业量,教师每周至少检查两次。
5.各学校要加强学生作业完成情况监督,组织作业评比,将优秀学生作业成果制作成图片、幻灯片、记录册等多种形式进行展示。
6.学校每周进行5次线上辅导,每次10—15分钟,通过师生良好互动,促进学生在品德、身体、心理、艺术、劳动等方面得到长足发展。
7.学校要切实组织好“千师访万家”活动。
8.学校要做好防疫、防溺水、防网络沉迷、饮食卫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宣传教育工作,各校要继续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师生健康管理和监测,做好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等防护措施的宣传和教育。教育学生珍惜生命,远离危险,严防各种事故。学校要将教育部《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中小学生家长的信》《关于预防学生网络沉迷致中小学生家长的信》印发给每名学生家长,做好回执回收工作,提醒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学校要有针对性做好受疫情影响较大学生的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工作。
9.严肃师生外出审批制度。疫情期间,师生原则上不得离开鹤岗。县区属学校教师因特殊情况必须离开鹤岗的,须经县区教育行*部门主要领导和*府主管领导批准,报市教育局备案。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教师因特殊情况必须离开鹤岗的,须经市教育局主管科室科长、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准并备案。宝泉岭地区学校教师要先经宝泉岭教育分局审批后,报市教育局主要领导批准并备案。
10.各初中和小学要做好高考和中考监考及阅卷教师备选准备,以最好的状态参与疫情下的高考和中考监考及阅卷工作。
11.暑假教师培训工作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做好高考和中考考前准备
1.一中、三中和二十一中(备用考点)所有学生务必于7月4日下午5点前离校。
2.各考点学校要于7月5日做好卫生清扫、环境消杀、安全隐患排查、监控系统调适、体温检测设备准备和考点布置等项工作。
3.各初中和高中尤其要做好毕业年级学生考风考纪教育、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
鹤岗市教育局
年6月28日
来源:鹤岗教育猜你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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