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关于公示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结果的公告
按照《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办公共函〔〕5号)要求,年4月至年4月,原文化部组织开展了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经评估,拟确定全国上等级公共图书馆共计个,其中,一级公共图书馆个,二级公共图书馆个,三级公共图书馆个。
现将评估定级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文化司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
异议受理单位: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文化司监督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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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上等级馆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