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我市严肃查处了一批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订购教辅资料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现将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第一中学张丽华、第二中学赵毅、第三中学孙海平、第四中学张敏、杨鹤、李波、第六中学张明、第十三中学刘瑛、第十七中学姜莉莉、第二十一中学尹彩霞、红旗一校王庆智、煤城小学陆修玲、东方红小学苏晶、教师进修学院周明涛等十四名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办班;第二十一中学吴美玲、袁杰、董玉红三名班主任监管不到位,默许家长委员会为本班学生统一订购教辅资料。
经研究决定:给予以上违规有偿补课的十四名教师行*记过处分,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级,扣发当年绩效工资,取消三年内评优、晋职、晋级资格,到偏远学校任教、支教1至4年,对上述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检查;撤销订购教辅资料班级三名班主任职务,并承担退还学生订购教辅资料全部费用,各“亮*牌”一次,责令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公开检讨。
以上通报的问题,充分暴露出个别在职教师师德师风建设不到位,纪律意识淡漠,利用自身职业特点谋取私利,背离了教书育人的宗旨。广大教师要对上述问题深刻反思、汲取教训、以案为鉴、把廉洁从教的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端正教育观念,自觉遵守师德规范。市纪委、市教育局将加大查处力度,一问三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谋取利益的教师,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处分。并对违规教师所在学校的主要领导进行组织处理或给予**纪处分。对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既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教育局主管部门责任,坚决遏制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等违规问题,推动社会风气不断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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