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
有关工作的通知
2月20日,记者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教育局获悉,牡丹江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时间确定,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结合牡丹江市实际,统一安排寒假时间:小学自年月日起放假;初中、高中非毕业年级、中等职业学校放假时间不晚于月5日;高中毕业年级放假时间不晚于月5日;幼儿园放假时间根据本地实际统筹安排。中小学校开学时间为年3月日(高中毕业学年开学时间以实际通知时间为准)。各县(市)区教育局如需调整放假时间,要在寒假开始前将放假、开学时间报牡丹江市教育局备案。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对寒假放假时间和新学期开学时间进行调整,以牡丹江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为准,各地各校要时刻做好线上教学准备工作。2齐齐哈尔中小学考试离校时间发布全市中小学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近日,齐齐哈尔市中小学考试放假时间定了!龙沙区:中小学期末考试时间为2月28日—2月30日,考试结束后所有活动都以线上的形式开展。建华区:中小学期末考试时间为2月25日—2月30日。铁锋区:中小学期末考试时间为2月25—2月28日,中小学除初三年级以外,其他年级月日前全部离校。高中年级考试时间为月初,年月6日前正式放假。一、统一安排寒假时间小学、初中非毕业年级、中等职业学校非毕业年级在2月底前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和期末考试。年元旦后,学生不返校,涉及学生、家长事宜线上进行;教职工正常上班,做好阅卷、质量分析、召开线上班会、家长会等寒假前相关工作,学校自年月6日起放假;初中毕业年级、普通高中各年级、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年级自年月6日起放假;幼儿园放假时间由属地教育行*部门参照小学放假时间统筹安排;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学时间为年3月日(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二、鼓励学生自主完成学习任务各中小学校要召开期末线上家长会,指导家长科学合理安排学生假期生活,不要盲目让学生参加各种补课班、辅导班。教育学生要独立完成寒假作业;严禁教师给家长留作业,如有要求家长完成、批改作业、在作业上签字等行为,发现一起,严处一起。三、督促学生度过健康假期假期学生要远离不良的影视作品和书刊杂志,远离网吧和娱乐场所,不沉迷于网络和电子产品,不参加危害身心健康的活动。鼓励学生利用假期参加家务劳动,掌握家务劳动技能,形成良好劳动习惯。寒假期间建议教师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对学生进行线上学习和生活指导。四、坚持疫情防控不松懈各地各校要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放假前集中开展一次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勤通风、戴口罩、少聚集,无必要不外出,坚持体温报告制度,开学前第4天主动报告行程和体温。出现疫情要及时报告,主动配合、自觉服从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指挥和处置。3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各市管民办中专: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黑教基二函〔0〕号)要求,为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假期管理,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丰富多彩、健康安全、愉快幸福的假期,现就做好寒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安排寒假时间
根据疫情形势和我市实际,小学、初中非毕业年级在元旦前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和期末考试,学生自年月日起放假,教职工正常上班,学校自月6日起放假;初中毕业年级和普通高中各年级自月6日起放假;中等职业学校放假时间参照普通高中执行;幼儿园放假时间由属地教育行*部门根据本地实际统筹安排。
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学时间为年3月日。如疫情防控部门或上级教育行*部门有新要求,寒假放假时间和新学期开学时间将适时调整。教师新学期开学前一周返校,做好新学期各项开学准备。
二、统筹做好假前工作
各区、县(市)教育局要统筹科学指导本地中小学校(幼儿园)做好假期前工作。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组织教师做好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总结,有效安排教师专业培训或学习,合理安排期末考试,科学评价考试成绩,减轻学生作业负担,根据学生不同情况布置阶梯式作业。组织召开期末家长会,指导家长科学合理安排学生假期生活,不要盲目让学生参加各种补课班、辅导班,指导家长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营造宽松、和谐、健康的家庭环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根据学校实际和疫情防控情况,计划并设计好学生寒假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综合实践活动等,普通高中学校要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工作。
三、科学制定假期方案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周密制定寒假实施方案,指导学生合理、健康安排假期生活,教育学生远离不良的影视作品和书刊杂志,远离网吧和娱乐场所,不沉迷于网络和电子产品,不参加危害身心健康的活动;倡导学生研读经典书籍、观看励志电影、学唱红色歌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鼓励学生利用假期参加家务劳动,掌握家务劳动技能,形成良好劳动习惯;鼓励学生坚持体育锻炼,参加适合自己的冰雪活动,加强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引导教师充分利用假期调整身心,提升职业素养。寒假期间建议教师充分利用网络平台,通过线上家访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幼儿)居家学习、生活和心理健康进行指导。
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区、县(市)教育局及各学校要提高*治站位,协调联动、团结一致,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增强疫情防控意识,放假前集中开展一次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幼儿)和家长做好个人防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勤通风、戴口罩、少聚集,无必要不外出。坚持身体健康上报制度,持续校园健康码每日打卡上报,如实填写学生及家庭成员旅居史和健康史。出现疫情要及时报告,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主动配合、自觉服从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指挥和处置。
五、规范假期办学行为
各区、县(市)教育局及各学校要认真执行《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办发〔〕27号)有关规定,教育行*部门要加强教育行*监督和执法,加大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力度,禁止在放假期间组织学生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禁止组织学生收看付费的“空中课堂”等电视(网络)授课,禁止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补习班、培训班。确需补课的高中毕业班级,应遵守《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毕业班级补课行为的通知》(黑教基二函〔〕号)相关规定。各区、县(市)教育局要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