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某某活动轨迹如下:
7月18日14时50分,K次车大连北站至佳木斯,车厢号12,坐于车门附近第1排。
7月19日11时40分,客车(车牌号黑R)佳木斯至宝泉岭,坐在第4排;14时20分至15时05分,乘出租车宝泉岭至延*农场。
7月20日11时10分,萝北县东旭牛肉馆;17时30分,延*小泉居饭店。
7月21日18时05分,萝北县延*农场附近食杂店。
7月22日10时至13时10分,萝北北三道街羊肉铺;16时,延*出租车站点;16时30分至18时15分,萝北县凤翔镇熏酱小酒馆;18时15分,萝北电影院后身大骨棒饭店。
年7月24日,绥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关于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及寻找密切接触者的公告》,公告通报:丁某波,女,51岁,现住址海伦市爱民乡爱平村5组村民。系大连市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7月24日核酸检测呈弱阳性,被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丁某波活动轨迹如下:
4月中旬-7月15日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凯洋食品有限公司。
7月16日大连市3路公交车转乘轻轨前往大连市火车站,K次列车13车厢大连市至海伦市。
7月17日早6时30分,海伦市火车站、乘坐出租车(黑MTJ)到爱民乡爱荣村2组。
如果市民群众在以上相同时间、相同地点有共同活动史和轨迹的人员,请做好自我防护,暂不要外出,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和县(区)疾控中心报告,配合社区和县(区)疾控中心做好后续工作。
同时,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健康,提醒广大市民群众,要严格遵守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做到:
一、请市民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上述有疫情风险的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返庆后,要按照我市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二、规范佩戴口罩,不聚集、不聚餐、勤洗手、常通风;与人交往要保持距离;避免前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三、在人员密集场所如商场、超市、医院、餐馆、车站等地,要戴口罩、扫龙江健康码、测温,这些场所要做好卫生消*等措施。
四、时刻注意自身、家人及周围人员健康状态,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可疑症状要做好自医院就诊或劝导就医。就诊时主动告诉医生自己近期的活动情况及接触史。
五、需要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观察的人员要严格遵守隔离规定和防范措施,隔离期间不能与他人接触,严禁外出。希望广大群众共同监督,对违反隔离规定的人员积极举报。
六、保持清醒头脑,提高辨别能力,相信科学的力量,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理性应对的社会氛围。
附:大庆市各县区疾控中心联系萨区疾控:-让区疾控:-龙凤疾控:-红岗疾控:-大同疾控:-肇州疾控:-肇源疾控:-林甸疾控:-杜蒙疾控:-●韩立华:以标杆旗帜标准推动市属国企改革发展
●何忠华:不断把*府系统*风廉*建设推向深入
●市委组织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市委全会精神
来源:大庆市疾控中心向原创致敬,如侵权请联系我们责编:肖竹青审核:于悦监制:王群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