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共青团中央下发了《关于命名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年度)的通知》,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被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工农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自年成立以来,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审教结合、宽严相济的审判原则。曾获国家五部委联合颁发的“未成年人保护先进集体”,省法院和团省委共同颁发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团省委等12个部门评选为“维权岗先进集体”等荣誉。
法庭近年来不断规范完善青少年维权制度措施,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上,引入“合适成年人”审理方式,建立档案封存机制;医院共同建立青少年心理疏导、测评中心,邀请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参加庭审,有针对性的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疏导、心理测评;在社区、学校建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基地”,对校园外的未成年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建立所判未成年人犯回访档案;对所判未成年缓刑犯采用单独回访、集体回访、电话回访、家访等多种形式关爱未成年人犯;在“法制进校园”系列活动中,通过电台、电视台、校园等媒体平台开展讲法制科、发放宣传资料、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通过组织报告团、回访团回访鹤岗籍少年犯,送去生活用品,促进积极改造,体现人性化关怀;对危害不大,初犯偶犯,有悔罪的促其就业、返校,从新融入新生活。通过不懈的努力和积极的参与,青少年犯罪初犯率和新犯罪案件均有所下降,社会各届对青少年维权工作意识进一步加强,法庭在预防青少年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上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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