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14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5号)、《焦作市人民*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焦*办〔〕27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现将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开发的一批公益性岗位向社会招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0名。其中保安2名,保洁1名,其他后勤保障人员17名。
二、招聘对象
符合《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规定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的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根据年豫人社规〔〕5号文件精神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4、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三、招聘条件
1、拥护*的路线、方针、*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尽职尽责,吃苦耐劳;
3、身体健康,符合所报岗位工作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纪、*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其他不适宜从事招聘岗位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符合条件的人员,到报名现场如实填写《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一式两份,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材料;
2、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标示为就业困难人员,体现有一次求职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高校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3、城镇零就业家庭需提供家庭成员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成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且证书中显示为失业状态。
4、城镇低保家庭的需提供《城镇低保证》;
5、残疾人家庭需提供《残疾证》;
6、贫困家庭需提供《建档立卡明白卡)。
报名实行承诺制,个人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予以承诺。
(二)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年1月29-2月26日(工作日)
报名地点:温县人社局就业创业股(温县人民大街38号,人社局南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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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和体检
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协作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时,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形不成竞争的,应聘者面试成绩达不到65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合格后,将统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聘用
对拟录用人员,在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