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抓紧统计上报职称信息历史数据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
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推广应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省、市职改办部署,为做好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的梳理和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建成统一标准的职称管理服务体系,实现信息共享和统计分析,提供职称信息查询验证服务,进一步提升职称评审信息化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区职改办和有关部门负责审核汇总上报职称评审历史数据。
二、统计范围
1.自年1月1日以来,在我区(邢台县和桥西区)申报评审、认定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2.自年1月1日以来已取得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自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取得的所有级别的职称信息须全部进行录入。
3.在我区(邢台县和桥西区)申报评审、认定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目前在外地工作的人员,在本次录入范围内。
4.以考代评职称系列、专业(卫生、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等)通过考试取得初、中级资格的,本次暂不上报。考评结合系列、专业副高级、正高级职称仍需上报。通过考试取得专业类职业资格人员不在录入范围内。
5.在外地取得职称后,来我区工作,未在我区通过申报评审获得上一级职称资格的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不在我区录入人员范围内。
6.在我区申报通过评审、认定取得职称后,已经离退休的人员自愿录入。
7.在我区申报通过评审、认定取得职称的国家公务员自愿录入。
8.年以前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本次暂不录入,录入时间另行通知。
三、数据上报
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照《邢台市职称数据信息表》(模板)要求对本部门、本单位年1月1日以来职称评审通过人员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内容: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信息含行*区划代码、姓名、性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出生日期、现工作单位、单位性质、最高学历、最高学位和隶属关系。已取得的所有职称信息含证书编号、发证日期、职称名称、职称系列、评审活动是否设置评审专业、评审专业名称、本地评审专业名称、职称级别、发证机构、评审机构、证书批文号、审批部门等。职称信息按管理权限逐级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务必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
报送材料:各部门、各单位于年2月5日前将审核无误的职称信息汇总表(纸质稿和电子稿)和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单位盖章)、扫描件(证书丢失的提供评审表)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并报送区职改办,具体单位报送时间详见附件5。联系,报送邮箱:xdqz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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