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关于印发〈林口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暂行办法〉的通知》(林人联发[]3号)有关规定,经县委、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拔范围及条件
(一)选拔范围
林口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拔岗位及名额
教师进修学校教师5人:(中学化学教研员1人、中学英语教研员1人、中学思*教研员1人、中学数学教研员1人、德育教研员1人)
(三)选拔条件
1.中学化学、英语、思*、数学教研员:(1)年龄45周岁及以下(年2月7日以后出生);(2)具有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书;(3)第一学历本科及以上且专业与选拔岗位相同(思*教研员所学专业放宽至*治或历史专业)。
2.德育教研员:(1)年龄45周岁及以下(年2月7日以后出生);(2)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3)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4)三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含三年);(5)三年以上学校中层以上领导经历(含三年)。
(四)选拔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选拔条件:
1.在我县事业单位工作服务期满;
2.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拔程序和方法
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与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林口县人民*府网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此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年2月19日至年2月20日(每天9:00—11:00,14:00-16:3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人民办事服务中心三楼室)。
3.考生报名时须提交的证件和材料:《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意见表》(附件1)、《林口县公开选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符合报名条件的专业资格证书、佐证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收复印件)。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
(三)考试方式
此次选拔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年2月27日。
2.面试地点:林口县第二办公中心
3.面试比例: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原则上为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以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的方式组织面试,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步程序。
4.面试成绩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成绩通过林口县人民*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公布,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具体实施,考察包括考察对象应聘资格及档案核查、*治思想、工作表现等方面。
(五)公示与录用。拟选拔人员确定后,在林口县人民*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取消该人员选拔资格,出现的空额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由用人单位与人社部门对接并按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六)咨询及监督
为保证我县公开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开选拔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林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意见表》web_0207145152.doc
附件2:《林口县公开选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web_0207145202.doc
林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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