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年度劳动保障年审及
守法诚信等级评定工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决定自年4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县开展年度劳动保障年审(以下简称年审)工作。
井陉县行*区域内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有用工行为的单位(含中、部、省属及外地驻石单位)都必须参加年审。
请各用人单位按时主动参加年审。对年审中初次发现违法行为且情节轻微的,以教育为主,整改到位的不予行*处罚。用人单位参审情况及审查结果做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定的主要依据。
对未依法参加年审,未如实申报年审数据,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拖欠劳动报酬等行为,我局将依法予以处理,并对重大违法行为通过部门门户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进行社会公布,依规列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参加年审需登录“石家庄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