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年清明节放假事宜告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1、放假时间:4月3日(星期六)至4月5日(星期一),共三天。
2、假期后,4月6日(星期二)按时返校正常上课。
二、假期安全注意事项: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寄托!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教育为先”的方针,确保孩子安全、健康、快乐成长,提高孩子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在清明假期,请家长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安全教育:
1.防疫安全
教育孩子应避免外出,确需外出时务必正确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在成人陪护下外出,不去人员密集的地方。
家长要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