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关于规范海珠区雇员管理的意见》(海人社发〔〕14号)有关规定,以及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为充实我局雇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辅助类雇员2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面)试、组织考察、体检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管理辅助类雇员2名,主要从事公共服务辅助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局统筹。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3月4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身体健康,具有2年以上社会工作经历,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沟通交流。工作作风正派,服从指挥,吃苦耐劳。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请下载附件《年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雇员报名表》,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到海珠区就业培训中心(海珠区上渡路雅乐街9号一楼前台)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年3月4日—3月9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
3.报名材料:户口本(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承诺书》,小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2张。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
4.资格审查:报名时由海珠区就业培训中心对报考者进行审查。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核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
5.笔试、面试及体检
(1)笔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可参加笔试。笔试的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及面试特别提示:
1.请考生笔试、面试当天自备口罩。
2.请考生笔试、面试当天携带《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承诺书》。
3.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14天内有境外(含香港、台湾)旅居史(未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考生;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且未能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4.考前健康检测发现身体异常的人员;14天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市(无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进入广东的人员;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且已配合完成属地防疫措施的人员;21天内有境外(含香港、台湾)旅居史,且已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但解除隔离未满7天的人员。以上需提供7天内广东省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由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情况,面试满分分,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得录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电话通知到本人)。
(3)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体检不合格者,可按照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五、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将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海珠区人民*府网-海珠动态-通知公告-招聘信息版块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网址:
六、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其他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高先生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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