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队伍建设,加大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力度,根据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渭滨区招录劳动保障协理员的批复》(宝人社办发﹝﹞号)、宝鸡市劳动就业服务处《关于对渭滨区公开招录劳动保障协理员实施方案的批复》(宝市劳服发﹝﹞19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招聘事宜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经笔试、计算机测试、面试、体检等程序组织招录。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18名
本次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18名;其中镇街劳动保障事务所14名,劳动保障监察大队4名。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爱劳动保障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一定的*策理论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人际关系融洽,服务意识较强;
3、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一定的文字编排和文字处理能力;
4、知悉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
5、宝鸡市户口,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登记证》,男女不限;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7、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劳动保障服务工作经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需提供县区及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8、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就业困难人员。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报名:现役*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策规定或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本次招聘在宝鸡第一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