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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大学生创业扶持工作,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业,根据《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年度大学生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开展鹤庆县年度大学生创业补贴申报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扶持范围
对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在我县创业的大学生给予创业补贴扶持。大学生创业补贴优先扶持我县重点产业、特色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带动脱贫效果明显、创新示范效应显著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用于创业经营活动。对在州以上组织的创业创新大赛中获得名次的,或依托高校创业平台优选推荐的大学生创业项目优先给予扶持。已享受过大学生创业无偿资金资助的创业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补贴标准
项目经州级评审认定后,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无偿创业补贴。
三、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采取自主申报的原则,申请人于年5月28日前到鹤庆县劳动就业服务局进行申请,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云南省大学生创业补贴资金申请认定表》、《云南省大学生创业补贴项目经营规划书》、项目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证、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工商登记地为鹤庆县)或社会服务机构法人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
四、项目评审
大学生创业补贴项目按照县人社局、财*局初审,州人社局、财*局组织专家评审认定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兑现补贴资金。
五、申报注意事项
符合条件并有申请意愿的大学生创业人员,自行前往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星球太阳能厂斜对面)三楼就业局办公室报名,名额有限,报满为止。
联系人:杨玉春,联系-。
特此通告
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4月21日来源:鹤庆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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