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年西安市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4月19日至年4月18日期间出生);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年9月30日前取得;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年7月31日;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年4月11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纪、*纪处分的;
2.曾在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3.现役*人和在读的非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2)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秦云就业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