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主席令第80号)《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号)《黑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黑人社发〔〕10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对申请举办民办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或个人的办学条件进行了材料审核和现场勘查等工作。为加强社会监督,现对佳木斯市鸿业职业培训学校申办学校进行设立前公示,公示期限从年04月21日起至年04月29日止(7个工作日)。公示如下:
佳木斯市鸿业职业培训学校
办学地点:佳木斯市郊区友谊路号L栋门市
法定代表人:于超
办学类型:初中级
专业名称:花卉园艺工、种植(农艺工)
对上述拟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如有意见和问题,请向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期间反映问题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受理-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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