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职业教育办学实际需要,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多措并举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有关在职业院校实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以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的精神,经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师型”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择优录用与宁缺毋滥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招聘岗位
拟招聘3名“双师型”教师,其中矿物加工专业高级工程师2名、工程造价专业高级造价师1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矿物加工工程专业、工程造价专业学历毕业生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劣迹行为。
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精神类疾病或重大疾病,能够胜任教学岗位的工作。
3、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并且取得矿物加工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有在企业或行业一线工作经历,属于企业或行业的优秀技术人员或技术骨干,具有丰富的实践能力和实践经验。
4、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并取得工程造价专业高级造价师职称,并有在企业或行业一线工作经历,属于企业或行业的优秀技术人员或技术骨干,具有丰富的实践能力和实践经验。
5、具备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45周岁以下)。
6、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调整。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以及其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时间:年6月23日至年6月25日8:30—16:00。报名采取现场或邮箱(hgszrsc
(二)考察
成立“双师型”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综合量化考察。考察结束在鹤岗市*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体检和公示
学校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学校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聘用及待遇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学校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六、考察时间
考察时间定于年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其他情况说明
请应聘人员随时
报名
-(办)
附件:
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社会公开招聘“双师型”教师报名登记表.doc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编辑|孙之博
责编|周富娜
审核|杨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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