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招考院特别提醒考生注意:一是请考生谨记《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和对口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公告》,做好考试期间的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管理;二是《刑法修正案(九)》已经正式施行,对于存在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代考替考等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望广大考生严格遵守有关考试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并积极举报考试违法行为。
专升本考试将于6月中下旬公布考生成绩,对口招生考试将于7月初公布考生成绩。考生填报志愿及录取等工作时间安排将陆续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上发布。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