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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7/22 23:35:00

为改善和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解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龄断层问题,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6号)等文件精神,为改善和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解决我县事业单位急需短缺人才问题,我县以校园招聘的形式,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规范程序,做到真实、客观、科学、准确地测评出应试人员能力和素质,使招聘工作有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人,其中卫生系统18人、教育系统22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绥滨县年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所有考生所学专业要与所报考的岗位要求专业一致。所学专业与招考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多、少1个“学”字的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

岗位学历要求为“统招、***及以上”,则报考人员必须首先符合统招条件;例如,学历要求为“统招、本科及以上”,则统招本科及统招研究生等学历层次的报考人员可以报考。

三、招聘对象

具有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是指:截止到年8月底前,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或研究生招生单位年的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考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年应届毕业生(年6月19日以后出生)。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考:

1.现役*人;

2.在读的全国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受过*纪、行*处分尚未解除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发布公告:在绥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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