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编
黑龙江鹤岗市教育系统招聘专业教师人公告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解决学校师资不足问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市*府同意,教育系统33家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专业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国家和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详见《年鹤岗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教师计划》。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此次公开招聘的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教育专业应、往届大专及以上学历社会非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8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中小学教师岗位)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聘过程面向社会公开。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报名时需要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的原件和2份复印件、两张近期同版免冠2寸照片及电子版(电子版照片须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命名),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考生本人现场填写2份《鹤岗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
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发现伪造学历、身份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聘用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对于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教育局批准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
报名时间:年8月10日——8月16日(周六、周日不休息)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鹤岗市人力资源大市场二楼(鹤岗市向阳区红*路26号)
报名结束后,请各位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