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发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鹤岗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定位,主动融入和服务全市社会治理大局,在检察建议规范化建设上持续发力。上半年,两级院制发各类检察建议件,为全市平安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贡献出一份检察力量。”鹤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杜文胜介绍道。
高起点站位,检察理念更新是应有之意。“理念一新天地宽。检察建议工作要紧盯民生领域,自觉对标对表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才能将鹤岗检察做强、做优、做成品牌。”据悉,今年年初以来,鹤岗市检察院在杜文胜检察长牵头下,着重通过“思想+理论武装”“教育+党建融合”“实践+服务大局”的队伍建设新模式,来锻造一支政治品格过硬的检察队伍。
“人民检察为人民。我们的干警既要会办案、敢办案、善办案,又要知道我们为了什么办案,那就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杜文胜检察长由衷地说道。为了铸牢干警信仰之基,鹤岗市检察院举办政治轮训班5期,开展线上党的理论培训16期;将理想信念教育融入日常,常态化开展“微党课”“鹤检尚法文化沙龙”等载体新颖的主题培训11期;通过党组会举旗定向、座谈会开门纳谏、业务会分析研判、周例会总结调度,激发干警为民干事热情;开展司法办案、党建实务、宣传写作、法考助学等系列专题授课21次,举办条线业务竞赛5期,将新的司法理念厚植于干警内心。
高标准建制,检察建议规范化不可或缺。“检察建议公信力的强弱,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文字表达是否准确,说理论证是否充分,对策建议是否可行。”为此,鹤岗市检察院经过充分调研专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制发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对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制发工作进行规范。《工作指引》对办理程序、调查核实、文书制发、审核备案、专业咨询、公开听证、宣告送送达等进行了规范,其他类型检察建议参照执行。在规范检察建议制发的同时,将检察建议相关工作纳入检察人员考核范围,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和权重,并常态化开展检察建议整改落实“回头看”,对未采纳、未回复的检察建议进行跟踪督促。
通过上述措施的施行,鹤岗市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得到大幅提升。在黑龙江省检察院近期下发的《年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检察建议情况通报》中,对鹤岗市检察院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加强检察建议规范化建设,制定《工作指引》,纳入检察人员考核范围的做法给予了肯定。
高质量监督,检察建议精准化必不可少。“深入分析和研判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是通过检察建议实现精准化监督的前提,也是对社会治理问题进行综合施策的基础。”杜文胜检察长举例道,其在对年案件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时发现,鹤岗地区非法狩猎类犯罪案件有所增加,这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应该予以重视和解决。
为找到案件背后存在的社会治理问题,鹤岗市检察院干警进行了大量的调查核实工作后,通过综合分析发现,很多被告人对自己打鸟、捕鸟的行为存在法律认识盲区,相关部门宣传覆盖面较窄、监督力度不够,造成了当前非法狩猎类犯罪数量增长的态势。由此,鹤岗市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针对上述原因提出了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检察建议。经宣告送达后,市林草局采纳了检察机关建议,与13个相关单位和部门建立了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打击非法贸易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并迅速开展鹤岗市“年清风行动”,对非法狩猎犯罪进行重点打击、综合整治,有力震慑住非法狩猎犯罪分子,使鹤岗市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的平衡得到切实维护。
绥滨县检察院进一步对本县五年来涉野生动物犯罪案件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形成《关于涉野生动物犯罪情况的调研报告》呈报县委,就社会综合治理提出合理化建议,该县县委书记批示“调研报告很好!请将有关情况通报各行业部门、各乡镇,研提改进提升工作意见,切实将调研成果运用好,做好后半篇文章。”
“两级院办理保护野生动物检察建议案件的成果,是我们鹤岗市检察机关检察建议精准化的体现,也是我们办理检察建议工作促进本市社会综合治理所追求的效果。鹤岗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提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质效,为实现我市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一份检察力量。”
来源:鹤岗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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