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第4号
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改委年21号令)和《黑龙江省定价听证目录》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鹤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召开宝泉岭中燃公司居民管道燃气阶梯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第二次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9月20日上午9:30
地点:宝泉岭园区办四楼会议室
二、定价听证方案要点
按照国家、省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要求,根据鹤岗市发改委出具的宝泉岭中燃、年管道燃气定价成本监审报告,考虑到辖区内居民承受能力,同时兼顾企业发展,拟定宝泉岭中燃燃气价格为:居民第一阶梯4.5元/立方米(年用气量在立方米(含)以下);第二阶梯5.4元/立方米(年用气量在-立方米(含)之间);第三阶梯6.8元/立方米(年用气量在立方米以上)。独立采暖用气的居民用户(单独装表),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按居民生活用气的一、二档平均价格执行,即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价格:6元/立方米。
三、成本监审办法和结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8号令)规定,通过深入企业现场勘查,听取该公司有关人员对燃气生产经营等相关情况的介绍,审核该公司财务账目,对该公司、年度供气成本进行了监审,最终审核定宝泉岭中燃公司、年度单位定价成本分别为6.84元/立方米和6.70元/立方米,平均单位定价成本为6.77元/立方米。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27人)
(一)消费者(15人)
金莹无业
侯斌无业
刘晓英个体
张成斌宝泉岭齐耀新能源
康全萍比优特超市
曲洪霞无业
门吉财退休
庞伟吉林安泰市政公司
周海燕个体
宋玉秋无业
李欣欣无业
刘丽退休
赵丽华无业
翟忠花无业
郑来春退休
(二)经营者(1人)
赵林宝泉岭中燃公司执行总经理
(三)相关部门及社会组织(8人)
王耀钢鹤岗市消保中心
付建强发改委宝泉岭分局
朱 华县人大代表
潘春光市政协委员
窦 瑞司法局宝泉岭分局
胡春丽市场监督管理局宝泉岭分局
赵 燕宝泉岭城管局
刘晓锐宝泉岭园区综合办
(四)专家学者参加人(3人)
刘佳鹤岗市司法局
张红鹤岗市委党校
魏艳军鹤岗市城管局
五、听证会听证人(3人)
杨国民鹤岗市发改委三级调研员(主持人)
田镓洋鹤岗市发改委价格和收费管理科科长
所晓林鹤岗市发改委成本监测调控科科长
六、旁听人员(5人)
崔方楠个体
顾静君退休
白海燕退休
任利红退休
蒋作成无业
七、听证会其他事项
听证会参加人及旁听人员需持有效证件,提前20分钟入场。
居民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以在听证会召开之日前通过提供纸质材料或电子邮箱等方式向市发改委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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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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