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年最低收购价稻谷符合收储资格库点认定名单公示
按照《关于开展年最低收购价稻谷收储库点认定工作的通知》(中储粮黑〔〕号)文件要求,依据以下认定条件,确定我县的稻谷委托收储库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粮食收购资格;仓储设施条件符合《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和《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已安装“一卡通”升级结算系统和粮食收购公开可视系统;执行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相关规定;银行无不良资信记录;严格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准确及时报送统计报表;三年内在收储及销售出库等方面无违规违纪行为;企业承诺不使用国家政策性粮食进行抵、质押;安全生产制度健全,无重大消防、防汛隐患,所有仓房通过消防备案,所在区域非行洪区,泄洪区和低洼地带;检验、保管、统计、财务等专业岗位人员具有相应的岗位技能;委托收储库点签订联保协议书;国有控股粮食收储企业由集团总部与所属企业联合签订《年度最低价稻谷委托收储库点联保担保书》,国有控股粮食收储企业拥有企业设施的所有权和附着土地的使用权,出具防范收储风险的承诺,并进行尽职调查。经企业申请,鹤岗直属库、县粮食局和县农发行共同审核,现将符合以上认定条件的企业公示,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企业名称、企业地址、法人代表
1.绥滨县绥东粮库有限公司绥滨县绥东镇裴兴华
2.绥滨县绥东粮库有限公司(第二储粮区)绥滨县绥东镇裴兴华
3.绥滨县忠仁粮库有限公司绥滨县忠仁镇李秀发
4.绥滨县北山粮库有限公司绥滨县北山乡李平
5.绥滨县福兴粮库有限公司绥滨县福兴满族乡李佳东
6.绥滨县新建粮库有限公司绥滨县新富乡季学文
7.绥滨粮库有限公司绥滨镇振兴大街中段北侧王鹏
8.绥滨粮库有限公司(第二储粮区)绥滨县绥滨镇王鹏
9.绥滨粮库有限公司(第三储粮区)绥滨县北岗乡王鹏
10.黑龙江绥滨金谷粮食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绥滨镇11委梁启斌
11.中央储备粮鹤岗直属库有限公司绥滨分公司黑龙江鹤岗市绥滨县绥滨农垦社区C区刘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实名向鹤岗直属库有限公司、县粮食局、县农发行反映。
受理单位:
中储粮鹤岗直属库有限公司:-